保险公司明知走法律程序要败诉,还要坚持走法律程序,你知道原因是什么吗?
有的保险公司的确很无良。可以说,题主问的问题,的确是普遍存在的。
涉及到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问题
先不说案件本身是否具有翻盘或减少赔付的可能性,即使无法翻盘,保险公司也会去打,一般都会走完二审流程,这源于公司的流程设计,主要是为了减少私人操作的空间,事实上也很少有保险公司的人愿意点头同意“公司认为不合理的赔付数额”。
如果有人私自拍板赔付了,以后分公司或总公司询问该笔费用的支出,赔付没有走诉讼或诉讼没有走完,就会被认定为不合理,可能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至于有人说“保险公司请的律师闲著也是闲著......”也是不太准确的,保险公司聘请的律师提供的一般是法律顾问服务(如审查保险公司往来的合同),诉讼案件多数是另行收费的,只是收费高低的问题而已。
要说为什么,个人的理解主要有这样几方面的问题
1、双方的意向差异巨大,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例如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提出的赔偿一***12项***计37万元,但是保险公司能接受的赔偿是九项22万元,差距这样大,协商是无法解决的,只能经过法院判决。
2、保险公司内部规定,不经过司法流程,难以获得理赔。有不少保险公司的确是内部有规定,达到一定数额,必须经过法院判决,也就是说,他们不认可调解、协商的结果。有的时候,尽管调解或私下协商也能获得比较公道的结果,省时省力,但是内部往往有不同意见,例如某理赔员协商赔偿十万,别人会以为里边是不是有猫腻?所以干脆一律不协商,宁可舍近求远打官司。
3、打官司有很多益处。表面上看,打官司耗时费力,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的确有很多好处。例如,赔偿一百万,是现在付出去呢,还是经过诉讼一年后再付?显然后者对保险公司是有利益的,一百万的资金,拖上一年,就是好几万的收益,为什么不拖?所以,有的保险公司,一百万法院判下来了,也要拿出其中三千元提出上诉再拖上几个月,原因很简单,利益。
至于打官司的成本,保险公司的法务都是专职的,不打官司也要支付薪酬,所以谈不上花钱的问题,至于诉讼费,从拖延时间获得的益处完全可以补回来。
4、保险公司遇到事情拖,还有一个原因是目前的法律法规对这方面没有硬性规定,拖也没什么不良后果。例如某案子,伤者急需交钱手术,车方说,我买了保险,有时找保险,保险公司说,我们赔钱必须要法院判决,法院说,法院判至少需要伤者出院鉴定后才能办,医院说,必须交钱,然后手术,其余的免谈。可以说面对伤者躺在病床上呻吟,谁也不愿意先解决一部分资金。当然了,多数人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垫付,但是保险公司就是不垫付,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5、把一部分要求赔偿的客户挡在门外。
保险公司强制要求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可以成功地把一部分要求赔偿的客户挡在门外。例如,一个不大的案子谋福赔偿2000元左右,但是保险公司要求走诉讼,这点钱连律师费都不够,不用说还需要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折腾,有部分客户望而生畏,直接放弃了。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的赔偿顺序是这样的
1、对方受伤严重的话,一般先行给医院支付交强险中的医疗费限额1.8万元,直接支付到医院的账户上;如果伤情不是很重,仅垫付抢救费用。
2、待对方出院之后,如果不涉及伤残,凭医疗费发票,住院病历等,就可以赔付伤者的各项费用,但是,如果是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的,不走诉讼,会在医疗费中扣除10%左右的医保费用。据保险人员说,这个扣除的钱可以在其他的误工费、医疗费中适当的补充,事实上,在诉讼中不会进行扣除这10%。
3、涉及到伤残的,保险公司也有合作的伤残鉴定机构,双方可以***同委托鉴定伤残等级,专业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应该与司法鉴定的结论相一致,如果认为保险公司与其合作的鉴定机构可能存在利益关系,可以走诉讼程序,司法鉴定,更放心。
4、涉及到财产损失,维修事项保险公司有合作的4s店,维修清单可能虚高,如果超过保险公司赔偿的财产限额,客户自己另行买单的部分,可能比较亏,因此,最好的办法还是司法鉴定财产损失数额,拿到赔偿款,自己想去哪儿修去哪儿修,没有过多地限制。
因此,很多客户对于保险公司自行出具的赔偿清单不予认可,或者对4s店报价维修数额不认可,或者不同意扣除10%左右的医疗费,如果走法院诉讼,医疗费是需要全额赔偿的,司法鉴定更具有权威性,双方也不扯皮。
还有一个原因是,保险公司不赔偿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这些费用,即使走诉讼程序,也是车主自身出这些费用,保险公司不会增加赔偿的数额,而且法院的判决书更能让各方当事人都认可,在赔偿时也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