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市坊有无分开

坊市制主要表现为将住宅区(坊)和交易区(市)严格分开,并用法律和制度对交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严加控制。唐代坊市制度发展到顶峰,到了唐朝中后期,坊市制度开始被打破,到了北宋年间,这种自古相沿的市坊制已被打破,市场的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随之取消。

坊市制至迟在西周时便开始萌芽,“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政府度量土地,用于商业与居住。)

春秋战国时期,坊(里)市制度逐渐形成,到汉代坊市制进一步完善,坊市布局比较规则齐整,汉代长安城内“街衢洞达,闾阎且千,九市开场,货别隧分,人不得顾,车不得旋,阗城溢郭,傍流百廛,红尘四合,烟云相连”。

(街道十分通道,商人很多,九个市场同时开业,人挤人、车都难以调头,长安城内到处都是人来人往,一片热闹景象)

魏晋以降坊市制度进一步巩固发展,北魏时期,洛阳就已形成了棋盘式的格局。

唐代将城市居民按坊居住并进行管理,形成了统一的城市格局。坊市制度的存在,使农民无法自由地来到城市,从而保证了农业劳动力的充足,有利于唐代前期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坊市制度发展到顶峰,例如唐时长安有108坊,东都洛阳有103坊,扬州、苏州约有60坊。

唐朝中后期,开始打破坊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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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中后期坊市制度的变化

唐代中期,随着农业、手工业的不断发展,商业出现了新的繁荣局面,单靠白天的市场交换商品显然已不能适应,于是夜市正式出现。

到唐代后期,市坊严格分开的制度被打破,也不再限制商品交易的时间。在繁华城市不论白天还是夜晚,集市贸易都相当发达。

在许多商业城市出现的同时,在农村中或一些城市的郊区还开始出现定期的集市:草市、墟市。草市多分布在水陆交通的要冲大大加强了城乡之间的物资交流,为以后小城镇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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