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小心损坏电梯谁负责

业主小心也罢,故意也罢,都是造成电梯损害的责任一方,当然该业主要对电梯的修复负责任,这个不能归咎于全体业主。

法律分析

电梯维修费应为业主出。因为物业费和物业服务范围仅限于公***区域的保安保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电梯属业主***有财产,损坏应当由受益人出资维修。此外物业公司在看管上,属于失职,负有一定的责任,物业公司应当给予补偿。但若是故意损坏电梯造成电梯内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电梯明确因一方的故意或者无意损坏导致故障,那么由其进行赔付也就没有什么疑问。例如,有人故意砸坏电梯导致其无法运行,自然是由该责任人进行赔付维修费用。另一种情况就是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不及时导致电梯出现故障无法运行,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由电梯的维保单位承担维修责任。其实,有明确责任方的电梯故障解决相对比较容易。复杂的是电梯并不是人为损坏,这种情况下的维修费用承担就成为了一个问题。根据相关解释,小区居民日常交的电梯费当中就包括了电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费用,这就意味着物业要负责日常的维护与保养,而物业又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了日常维保合同。在维保公司日常维护到位的情况下,一旦电梯出现非人为的损坏,那么物业要看合同内是否与维保公司约定过一定额度的维修费用承担责任,如果有,则根据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