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法务师和劳动关系协调师有什么区别?
职业介绍
人力资源法务师是指为用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用工(含选、用、育、留)过程中如何结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规避用工风险的从业人员。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
证书颁发
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专业能力证书)
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岗位职责
劳动关系协调师
1、执行招聘工作流程,协调、办理员工招聘、入职、离职、调任、升职等手续;建立、维护人事档案,办理和更新劳动合同。
2、严格按照学校标准程序,帮助外教办理入职、离职手续。
3、建立、维护人事档案,办理和更新劳动合同。
4、帮助建立员工关系,协调员工与管理层的关系,组织员工的活动。
5、协助上级建立健全公司招聘、培训、工资、保险、福利、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制度建设。
人力资源法务师
1、完成公司各类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处理、负责相关法律文件的审核;
2、法律风险规避、合同审核及管理、法律意识宣传和法务管理工作;
3、负责组建法务团队,给团队成员培训;
4、下达工作任务指标,监督完成结果;
5、建立科学管理制度,完善岗位工作流程。
证书作用
人力资源法务师经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由国际人才信息化认证项目认证《人力资源法务师》相应级别的专业能力证书;网上注册、官方网站查询,统一编号,全国通用。(专业能力证书)
劳动关系协调师经培训且考试合格者,发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全国通用,可申请积分落户或直接落户、评职称、抵个税等对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总之,证书无所谓哪个更好,只要你自己对自己的专业感兴趣,在工作中用心积累经验,根据你自己的偏好和擅长去选择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