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

法律分析:法定证据亦称形式证据。它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证据制度。指在诉讼中,法律预先规定备种证据的证明力,法官则必须机械地依照法律,而不是按照自己的认识来判断证据,认定事实。根据法定证据的理论,在法律上又把证据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