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反对法律工具论

看楼上写的太复杂了,好像是复制过来的,也比较抽象,难以理解。我说的白话一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所谓法律工具论,是指这样一种观点,也即将法律当做治理社会的一种工具。工具是为目的的,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是目的,法律只是一种促进稳定与和谐的工具,其本身不具备太多的意义,完全是为社会服务的。

所谓法律目的论,是指这样一种观点,也即,法律本身有其内在价值,法律制度是社会不可缺少的制度。目的论认为,法律不仅要为完善国家社会关系而存在,并且,法律自身也需要不断完善。

就法学的发展趋势而言,近代以来,早期法学多以工具论为主调,然而,二战后,随着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思,目的论逐渐成为法学界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