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法定继承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当事人之间如果有协议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第一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