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法律分析:一、全市居民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串门、不聚众娱乐;外出必须戴口罩,除工作、生活必须外,倡导每户家庭只由一名身体健康的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用品。

二、各乡镇街、村屯餐饮单位暂停经营场所内提供就餐服务活动,外卖、快递业务实行无接触配送。文化娱乐、麻将馆、棋牌室、浴池等人员聚集场所停止营业,暂时关停农村大集。

三、全面实行村屯封闭管理。各村、屯要根据辖区实际,切实发挥村民自治组织机构的组织动员能力,组织村民做好本村、屯的封闭管理工作,封闭进村入口,除供应必须的生活物资以外,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严控村民出行,严格做好外出登记,管好外出频繁的重点人。

 四、全市居民严禁容留接待非本地常住人口的外来人员,本地在外人员返回后,要主动向所在村社登记报告并居家隔离14天,如不遵守而导致后果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严禁村民以任何名义、形式聚集,严禁走村串户(门)、组织聚餐、聚集娱乐、参与赌博等。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农村红事延期,白事从简,并必须提前报村委会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二条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三十一条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