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如下:

联系:

1、法制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条件。因为,有了国家的法律和制度这个工具,才能谈到依法治国即法治问题。

2、法治本身反过来又要求有详备的、反映社会正义的、良好的国家法律和制度。

区别:

1、固有的属性不同:

法制作为法律制度,是相对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各领域的制度而言的,是横向的制度性的社会上层建筑结构的要素之一。法治则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个纵向的、动态的社会调整过程。

2、在治国中的地位不同:

人们通常把法制当做是治理国家的工具,即“以法治国”在这里,人被置于治国的首位,是主词;法治则是一种工具,是宾词。治国者可能受他自己制定的法律所约束,也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则是“法的统治”或“依法治国”;法是主词,人是宾词。

法律程序法制:

1、刑事诉讼:

就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依法应否给予刑事处罚的活动。

2、民事诉讼:

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于当事人之间由于民事权利和义务产生的民事纠纷以及一些特殊性质的纠纷,运用司法职能予以审理并解决的活动。或者说,民事诉讼就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权利和义务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

行政是国家的一种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