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没有理由辞退65岁以上的老职工?

65岁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愿意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可以按劳务关系处理,依据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又不属于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广东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11.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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