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房屋的土地性质是
房屋土地性质:
1、按所有权性质,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是讲城市或城镇上的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村的住房肯定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2、按获得途径,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是未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其流通一般需审批并补交出让金)和划拨土地(国有出让土地转让缴纳规定税费即可,可正常流通)。
3、按利用现状三大类分类,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4、按利用现状八大类分类,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城市规划用途分类,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绿地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是讲城市或城镇上的土地;而农村的住房肯定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住房限制流通,只能在本集体内转让,而且需要符合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又分为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国有划拨是未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其流通一般需审批并补交出让金,国有出让土地转让缴纳规定税费即可,可正常流通;一般情况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抵押;有部分涉农贷款,农民房屋也可抵押,但不办理抵押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