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走完再走刑事
是指在民事纠纷处理完毕后,若发现有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可以进一步进行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处理
民事诉讼是处理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起的纠纷的一种法律手段。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事实和证据,对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进行裁决。若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达成和解,或者法院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履行了相应义务,那么民事诉讼就此结束。
二、刑事犯罪的发现与处理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若发现有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如伪造证据、虚假诉讼、侵占财产等,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立案侦查,收集相关证据,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分别处理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在实际操作中,二者可能存在一定的交叉和衔接。当民事诉讼中发现刑事犯罪线索时,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以确保刑事犯罪的追究不受影响。同时,民事诉讼的裁决结果也可以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有助于刑事案件的审理。
四、注意事项
在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衔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确保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避免因刑事犯罪的追究而影响民事纠纷的处理;二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案件信息的及时传递和***享;三是要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在不同法律程序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综上所述:
民事诉讼走完再走刑事体现了法律程序的层次性和独立性。在民事诉讼中发现刑事犯罪线索时,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以确保各类法律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