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年实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年。
2020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它被称为“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制度。此前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1995年制定的,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3年、2015年、2016年分别对特定条款进行了修正。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新固废法的修订。
新固废法加大惩治力度,罚金上限提高到500万元,辅以严格的执法标准,有助于更加有效地威慑潜在违法者。“严惩重罚”的另外一个体现是,针对特定环境违法行为,除对企业本身施行行政处罚外,同时对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此外,新固废法还增加了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的规定。
扩展资料:
新固废法大幅提升了将固体废物非法输入境内以及经我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前者从原规定的罚款10万元至100万元调整为罚款50万元至500万元,后者从原规定的罚款5万元至50万元调整为罚款5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幅度最高提升了10倍,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者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更高的违法成本。
新固废法不再划分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三类固体废物,规定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禁止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和处置,禁止经我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