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单位会有“吃空饷”的情况?
“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正常上班,却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单位的离休、退休、退职等人员,以及失踪、死亡(宣告死亡)人员的家属、遗属或他人直接或间接从单位、财政或社保经办机构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以及养老金等待遇等行为,统称为吃空饷。
?单位存在 “吃空饷”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对权力监督等方面存在问题,以及对违法行为追究不利所导致的。
据媒体报道,2019年,山西贸易学校会计柳某,以科员身份调入太原市第二十九中学校,却因转岗问题只能待在科员岗上被迫“吃空饷”,3年来,工资从3千涨到7千。
俗话说,事出反常必有妖。我和身边的小伙伴们看到这则报道后,实在是惊掉了下巴。目前,随着疫情转段,国内经济形势逐步回暖,如此久拖不决的被迫“吃空饷”行为,究其原因,其实也并不复杂。下面,咱们就捋捋此次事件中的被迫“吃空饷”原因吧。
回顾柳某被迫“吃空饷”整个事件过程,暴露出柳某所在单位管理混乱,而且在执行相关人事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严不实等问题。虽然从媒体报道中,柳某与校方各执一词,整个事件看起来,似乎是一本糊涂账。我想,无论是此次事件涉及的上级相关部门、校方和柳某本人,都应抱着解决问题态度,对整个事件诸多疑点进行积极核实、回应、澄清,彻底解决被迫“吃空饷”问题。我认为,针对此次被迫“吃空饷”事件,需要对以下两点进行核实:
柳某调动是否违规操作。首先,按理说,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有编制的岗位人员调动应有严格流程。奇怪之处,在于柳某本人都觉得违规情况下,就能办完入职,并按月按时发放工资;其次,柳某入职,原本是要替代生病的老会计,可柳某入职后,老会计又回校返岗。老会计病假周期多长、身体状况是否适应工作需要,学校应全面掌握,不应草率聘用柳某,进而酿成被迫“吃空饷”事件。
柳某三年未到岗,工资是否应全额发放。首先,在柳某入职之后,由于不满意学校的岗位安排,三年未到岗。出现这种情况,学校、教育局、人社局都知晓,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吃空饷”,而且财政部门对其工资还照发不误,明显构成侵占财政资金行为;其次,柳某与单位存在调入岗位安置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按照相关规定,柳某在待岗期间,学校应支付其相关生活费,不应全额发放工资。校方对其家庭困难进行考虑,在法律上很难得到支持
总之,我认为柳某事件,主要是由于仓促、不规范的调动,导致被迫“吃空饷”。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找出症结,依法依规解决被迫“吃空饷”问题。
从此次柳某被迫“吃空饷”事件,暴露出“吃空饷”并非个例。我想,究其原因,或许主要是对权力监督方面存在问题,以及对违法行为追究不利造成的。
一是对权力监督方面存在问题。随着国家对腐败行为持续治理,基层权力运行正日益规范,但个别地区,也仍存在对权力监督缺失等问题。作为单位一把手,如果在权力运行方面不规范,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违规问题。我想,应规范、完善选人用人等长效机制,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既是杜绝“吃空饷”的根本,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途径。
二是对违法行为追究不利。 “吃空饷”现象仍未完全杜绝,或许与对“吃空饷”等违法行为追究不利有关。我想,或许由于各部门各自为政、有关部门管理缺位、对违法行为追究不利,导致此次柳某事件发生。如果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核查、追究、当事人及时报告,或许能够避免或减少 “吃空饷”问题。
俗话说,伸手必被捉。我认为,解决“吃空饷”问题,要追根溯源,加强对权力监督,对统发工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同时,相关成员单位也应构建动态信息监管平台,推进信息互通、数据***享,对“吃空饷”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以减少和避免出现“吃空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