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弃婴见死不救违法吗

看见弃婴见死不救不违法。

我国法律在见死不救的要求上没有严格限制,见死不救不触犯刑法。一些地方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在目击弃婴或其他人处于危险状态时,有义务采取合理的行动来保护他们的生命和安全。不采取行动可能会构成法律上的失职、怠忽、过失或犯罪行为。对于身处困境中的他人及时施以援手是每个人应当做的,尤其是在他人陷入生命危险当中时。法律并没有对于见死不救的行为进行规定,但这并不代表对于能够被救助的他人见死不救而造成当事人死亡的有关责任人可以进行免责。

见死不救也可能构成犯罪,具体则需要符合以下三方面的条件:

1、必须有作为的义务:

(1)基于法律法规产生的救助义务;

(2)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的救助义务;

(3)基于职务或者业务而产生的救助义务;

(4)在自己支配的环境下发生的危险具有阻止义务;

(5)对于自己先前行为引起的法益侵害有防止义务。

2、必须有作为的可能。负有救助义务的人,必须有能力进行,“法不强人所难”,如果义务人没有能力履行救助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会对其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其不作为时便不构成犯罪;

3、必须有危害结果发生。不作为犯罪要求与作为犯罪具有等价性,即不作为犯罪所产生的危害结果等同于作为犯罪产生的危害结果。不作为犯罪要求有特定结果发生,如果根本没有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也就没有法益受到侵害,没有必要评价不作为行为。

综上所述,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强调保护弱势群体,包括弃婴。在这些地方,不采取行动来救助弃婴可能违反人道主义原则,并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