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公示期还可以提出异议吗

法律主观: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1.公示期内以书面向公示部门提出;2.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3.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