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新河县疫情防控有哪些具体措施
更新时间:8月13日
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街道管理禁止人员聚集
一、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新河传统逢农历1、6集市,暂时关停城东综合集贸市场,县城各街道严禁流动商贩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严禁出现“马路市场”人员聚集现象。
二、疫情防控期间,出门上街时须佩戴口罩,在街道内不扎堆、不聚集,严禁一切违规群体性聚集活动。
更新时间:8月11日
一、强化体育、文旅和娱乐场所管控
对上网服务场所、体育场以及文化娱乐场所,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暂停开放,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对A级旅游景区、台球厅、健身场馆、影院等场所进行停业自查自纠,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视情况确定开放时间。文化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全县体育文旅娱乐场所摸排和督查力度,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整顿。
二、暂停培训机构一切线下教学活动
自8月5日起,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老年教育机构暂停一切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请家长朋友不要让您的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线下活动,如培训班、辅导班、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减少与他人接触,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避免人流聚集;同时谨慎参加线上活动,确保孩子正常的生活与休息。同时,欢迎家长朋友和各界人士,对私自开展线下教育教学或聚集性活动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三、暂停开放文化馆、图书馆
1、新河县文化馆暂停对外开放,线下展览、多功能厅、排练厅、合唱室等功能厅室暂停提供服务,文化馆公众号、数字文化馆、文化慕课、线上艺术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文化活动正常进行。
2、图书馆暂停到馆读者服务和各项线下活动,闭馆期间不会产生外借文献逾期费用,新河县数字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线上服务正常开展。
举报电话:0319-47861644786189
四、要严抓购药人员管理。各药店要严格执行购药流程,认真落实购买人员防护、人员进出管理、健康监测、日常消毒等防护措施;要持续发挥药店联防联控“哨点”作用,严禁销售退烧,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严格落实异常报告等制度。
五、要严格餐饮单位管理。各餐饮单位禁止举办一切群体性就餐活动;严格单间开放数量,单间开放数量不得超过单间总量的50%,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注意桌位间距,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提醒顾客缩短就餐时间,做到一客一消毒;推广分餐制,设立公勺公筷,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
六、城东综合集贸市场暂停集市活动,待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再行恢复,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