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二手房交易税费

法律主观: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交纳所得税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承担不同的税费,实际交易中,卖方经常将税费转嫁到买方身上,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在买卖合同中将税费承担主体约定清楚,以免发生纠纷。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