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是对土地承包法的补充和具体化,规定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变更、承包期限等具体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承包合同,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承包期限。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是1993年颁布的,作为《中华人民***和国土地承包法》的补充和具体化,主要规定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变更、承包期限等具体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土地前,申请人必须先与土地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承包期限。合同应当载明土地承包方的名称、地址、使用权时间、土地承包面积、承包费用等内容,且双方应当保留一份合同备案。此外,在土地流转转包中,实施细则对承包经营权的变更及其转让进行了规定。凡涉及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必须在承包合同生效的前提下,通过法定程序完成相关手续,且不得转包、转让超过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此外,还有关于土地承包手续办理、土地确权等方面的规定。实施细则对土地承包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抵押物?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抵押物。但是,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登记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如已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需要依据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或者依法办理相应的权利转移手续,并完成土地确权、土地登记等程序才能申请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是对《中华人民***和国土地承包法》的具体化和补充,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承包期限。实施细则对土地承包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土地承包合同应当协议签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方应当对依法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按期支付承包费等符合条件的承包人,依法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