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死亡宣告后如何处理宣告死亡期间的收养关系
法律分析: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如果各方当事人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是被允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法律分析: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如果各方当事人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是被允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