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儒家经典能够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因为在《春秋》里,儒家的礼义学说就是判断是非、善恶的根本标准,因此后世的儒家学者常常将它奉为经典,许多观点被当成了不可动摇的教条。
《春秋》是由鲁国孔子修订的一部编年史,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春秋》强调君道、父道、子道、夫道、妇道,这是孔子一贯所主张的,即挽救礼崩乐坏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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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时期,入籍学者首开春秋决狱的先河,这是因为西汉中期,社会发展已经给儒家学说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在司法领域,依然是法家思想占据主导地位,而这些法家经典不可能很快的改变,因此董仲舒等儒家学者开始用《春秋》来解释现行法律,甚至是直接指导审判。
而董仲舒还编写了《春秋决事》,这本书在当时的司法审判中被经常引用。董仲舒致仕后,朝廷还常常派人去董仲舒家问得失。由此可见春秋决狱对中国封建时期法律思想的影响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