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重建只有一个邻居不肯签字该怎么办
可以找村委会或第三方从中调解,求得支持与准予。如果从法律程序上走,可以以“妨碍相邻人的房屋重建权”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其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消除妨碍,准予重建。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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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本案纠纷发生前关系较好。1997年期间,双方相约选定一地块建房,原告先申请办理了建房许可证后即打好了地基,但没有及时做房。
被告后打地基,但先于原告把房屋做好,至今原告只做了正房一层。被
告所建正房与原告正房相距约5厘米,被告所建厨房与原告正房相距约23厘米,但被告均用砖块垒起与原告正房相连,被告所做卫生间直接与原告正房墙体相连,被告厨房漂檐除直接与原告正房相连外还盖过原告正房前檐及前院。
2007年期间,双方因相邻关系发生过争吵,被告打烂了原告家的窗户玻璃,此事经有关部门进行了调解解决。
后被告对厨房加层时,双方又发生了争吵,原告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故诉至法院,请判令被告拆除其与原告相连的厨房和卫生间,使原告与被告的房屋的间距为0.4米,或者赔偿原告相邻权损失10000元。
新华网-广东拆除重建改造危房 贫困户最少补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