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发展为什么要有法治做保障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改革也是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最受关注的一环。在过去改革开放发展中,我国金融业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等金融法律法规相继颁布,金融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不断加快,但必须要承认,随着中国金融业改革创新的快速发展,部分法律制度与新的形势要求存在着差距。这客观上要求对相关金融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与发展,要求建立一个与现代金融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法治体系。
也就是说,全面深化金融业改革,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防范金融业风险发生,就需要法治提供强大的保障,需要让法治为金融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让法治为金融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必须要加强金融业立法,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市场是典型的规则导向型市场。要促进金融市场更好地改革创新,就需要不断完善各项金融业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换言之,要实现金融市场法治化,必须更加重视立法工作,用科学的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金融市场的改革创新。
《决定》强调,要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于金融业宏观管理与监管的各项法治建设要提上日程。既要做好《商业银行法》、《银监法》、《信托法》、《保险法》、《证券法》等的修订工作,也要不断完善修订金融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关于存款保险、现金管理、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监管等诸多法律问题的研究与制订,推动完善基础法律法规。
让法治为金融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必须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把权力装进法治的笼子。这一要求,同样需要金融宏观管理与监管部门贯彻好、落实好。此前几年,人民银行已经明确提出,央行全行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始终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以建设法治央行为目标,全面做好金融调控、金融改革、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各项工作。监管部门也在近两年不断取消审批事项和下放审批权限,使审批行为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基层,提高了监管有效性。
《决定》指出,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此,金融业各部门在全面推进金融法治建设时,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完善监管法规体系,既要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有效性,又要推行规则公开、标准公开,推进依法监管和阳光监管。
让法治为金融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必须要增强金融业从业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为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金融建设既要顶层设计,又要基层实践,这就需要所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自觉维护好、执行好法律法规,为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同努力。
一方面,要大力推动金融市场法治环境的优化,加大对金融业全系统的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系统干部和职工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面向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金融法治宣传,传输金融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当前,金融业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与攻坚期,既有机遇又有挑战。要推动金融业改革发展再上台阶,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效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防范金融风险,就需要在法治轨道上大力推进金融改革,让法治成为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强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