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老师怎么辞职
在编老师辞职的流程如下:
1、在编教师个人提出辞职的,必须向所在学校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学校负责人(一般是校长)签署意见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2、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3、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学校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所在学校负责人开具办理完辞职;
4、辞职教师持所在学校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处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回学校找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5、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6、辞职教师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