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的设立目的

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出于人权保护和维护司法公正与平衡的目的而设立。

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门设立的)是律师除律师事务所之外的法定执业机构。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区别在于:

前者享受国家工资,专门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后者是自谋生路,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不得办理非援助案件,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向受授者收取钱物。

前者其注册后的律师证件称之为“律师工作证”,而后者的注册证件叫“律师执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