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未支付住宅物业费的法律咨询
房子没住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用的,物业费针对的是房屋,而并非业主,对于物业费用的给予是需要结合各物业收费的标准来进行确定,但如果与物业公司签订有合同的话,那么就需要按合同来进行处理 的啊。
对于房屋业主而言,物业费是经常听见的事情,这也涉及很多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房屋未交付的物业费问题。
一、房屋未入住需要缴纳物业费用吗
(一)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如期交房,并完成了正常交接,那么业主就不该承担房屋交接之前的物业费等。
(二)若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延期交房,那么在此期间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购房者无需支付交付前的任何物业费用。
(三)若开发商如期交房,但由于业主的原因导致逾期接收房子,那么开发商在通知业主时,业主就应承担此后的相应物业费用。不过,在特定的情况下,业主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比如有些地方规定:购房后从未入住或者入住后连续超过6个月未使用,经物业公司确认后,可从第七个月开始,按照70%的标准缴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