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公司流程

收购公司的流程有:

1、调查被收购公司的信誉状况、财务状况;

2、协商收购事宜;

3、订立收购协议;

4、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6、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和被收购公司的注销登记。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

1、了解收购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情况;

2、采取合法方式收购公司;

3、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5、其他注意事项。

收购公司利主要是可能可以增加企业的财富,因为并购有助于企业资源的整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的费用,提高市场的竞争力,进而提升企业在市场是上的价值。收购公司的弊端主要是存在隐含的各种风险和并购成本,例如对方做隐瞒财务、负债、融资、法律和反收购风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