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

秦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包括实行郡县制、强化中央官僚体系、推行法律。

1、实行郡县制:秦朝废除了过去的分封制度,全面推行郡县制,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每个郡下面设县。这种地方行政制度打破了传统贵族对地方行政的垄断,使中央政府能够更直接地掌控地方,加强了中央集权。

2、强化中央官僚体系:秦朝设立了三公九卿的中央官僚体系,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别负责行政、军事和监察。九卿则是负责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这种官僚体系的设立有助于中央政府更高效地管理全国事务。

3、推行法律:秦朝推行了统一的法律制度,以《秦律》为代表,这部法律对全国的法律实施有着严格的规范,保障了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秦朝还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以便于政府对全国人口的管理和控制。

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特点:

1、严格的中央集权: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完全由中央控制,所有地方行政机构都由中央派出的官员担任,这些官员也受到中央的严格监督,无论是任命、调任、离任、处罚,都由中央进行控制。这确保了中央对地方的绝对控制,强化了中央集权。

2、分州制:秦朝在地方行政制度上采用了分州制,将全国分为若干个郡和州,每个郡和州下面又分为县。这种层级分明的前后支撑的行政组织系统,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和控制。

3、重视官制:秦朝地方行政制度非常重视推行官制制度,设立了多种行政机构,如县令、县官、县太守职等,以控制郡县。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优秀官员,以控制地方行政组织。这种选拔制度确保了官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