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所长对缓刑人员是不是可以为所欲为?

不是。司法所长是基层司法所的负责人,司法所在司法所长的主持下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长主要负责法制宣传、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协助乡镇(街道)调处纠纷、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预防和减少犯罪等工作。

司法所长的职责:

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

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领导全所人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促进基层社区依法治理,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对辖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负责全所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司法所的良好形象。

负责制定司法所各项工作计划,精心抓好落实。

负责制定和完善司法所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使所内的各项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负责本所的行政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各项业务的审核、审批及上报工作。遵守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

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