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走不了走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不能按人身损害赔偿,但工伤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劳动者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劳动者是否能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判断侵权人是否为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致使劳动者受到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赔偿,也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劳动者不能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该医疗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优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如果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应当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五项费用,分别是: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险是一年一交吗?
工伤险不是一年一交。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0。5%到2。0%之间,缴纳的费用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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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