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是

我国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如下:

1、一方重婚,如果一方已经有了有效的婚姻关系,而又与他人结婚,婚姻可以被另一方请求法院撤销;

2、恶意隐瞒重要事实,一方在结婚时故意隐瞒了婚姻关系、生育能力、传染性疾病等重要事实,对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3、强迫结婚,如果一方在遭受他人强迫或者其他非法限制的情况下结婚,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4、重大错误,结婚双方之间存在重大错误,使得婚姻关系无法维持,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重大错误包括严重缺乏***同生活基础、不可克服的价值观冲突等。

婚姻撤销手续如下:

1、提起申请,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撤销的申请。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并提交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明、结婚证书、婚姻关系存续证明等;

2、受理和审理,法院会受理婚姻撤销申请,并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或要求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3、调解或调查,法院可能会安排婚姻调解,即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决定是否继续维持婚姻。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可能会进行相关调查,以了解案件的情况和事实;

4、审判和裁决,如果婚姻撤销案件需要进行审判,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判断,并作出裁决。裁决可能是支持申请撤销婚姻,或者驳回申请;

5、生效和执行,法院作出的裁决需要生效,并由当事人执行。一旦裁决生效,婚姻关系将被撤销,双方恢复单身状态。

综上所述,婚姻撤销的申请一般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审理,并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满足法定的撤销原因。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些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婚姻撤销规定,如涉及未成年人的婚姻、被监护人的婚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