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女子找工作被要求写保证书,这“泯灭人性”的规定为何屡禁不止?

女子找工作,被公司要求写?怀孕请辞保证书?,其实这种保证书是没有法律效益的,即便是签了,上班之后真的怀有身孕了,公司也不能拿你怎么样的。

但是,如果你还是实习期的话,那他完全可以开除你,而且不用任何理由就可以开除你,因为你还没过实习期呢!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事挺长见的,很多公司都是如此。

一,劳务公司。

劳务公司其实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第三方公司,为什么现在劳务公司这么多啊!原因很简单,他能解决掉用工单位很多棘手的问题。如果你是劳务工的话,不管是你是工伤索赔、怀孕产假那都跟用工单位说不着,因为你在用工单位仅仅是劳务派遣罢了,你们没有正式的用工合同。

在我看来,劳务公司就应该取消掉,因为现在大多数公司的员工都是劳务工,他们的各项权益都是得不到保障的,而且很容易说开除就开除。

二,书面保证。

其实你如果去一个公司面试的话,不管在合同之外签了什么保证书,那都是没有法律效益的,但公司还是让你签这个东西,为什么呢?因为并不是每个员工的离职都会诉求于法律。那如果你不诉求于法律的话,公司过多全可以拿你当时签的保证书找你说事儿,他会说:?你看,这不是写着呢嘛!人也签字了,怀孕就自动请辞。?

但是如果员工寻求法律保护的话,他们就一点理都没有了,现在的法律对于工人是十分拥护的,我们应该凡事以法为准。

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员工有小心思

是的,在法律面前,员工与老板都是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合理合法,但是这里要说的是,老板有钱有势,面员工面前也有权,那员工与之比较的话,就会输掉很多气势,所以员工的小心思很简单,那就是好好上班,你给我工资,万一怀孕了,那也没办法,我总得生儿育女吧!总不能一辈子不生育了。

可是有些用工单位怕的是什么呢!怕的就是这个女员工为的就是在怀孕前找一个班上,然后休产假白拿工资,这样的是存在的,也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