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指多少岁

我国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未成年儿童保护法》以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

古代凡年龄大于婴儿而尚未成年的人都叫儿童,现代只指年纪小于少年的幼孩。联合国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儿童权利公约》

第一部分第一条

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少于18岁。

《儿童权利公约》***有54项条款。根据《公约》,凡18周岁以下者均为儿童,除非各国或地区法律有不同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