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群里骂人5分钟被拘10日,处罚依据是什么?

作为一名成年人,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即使是网络,也不会成为“法外之地”。

这两天一则关于“男子微信群里骂人5分钟被拘留10日”的新闻报道冲上了热搜,并且引起了小伙伴们的广泛热议。

媒体报道中是这么对这件事情进行描述的:“吉林白城一男子韩某正和几个朋友在微信群聊天,聊着聊着,他对着其中一位同村村民贡某骂了整整5分钟,语言粗俗、气焰嚣张!贡某觉得韩某的行为给自己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一怒之下报了警。”

在报警后,警方对韩某进行了传唤,并最终做出拘留10日,罚款300元的惩处。对于这样的判罚,有的人觉得太过严厉,对韩某批评教育即可;也有人认为就该这么去做,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那么警方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处罚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由此可见,警方对韩某的惩处是合理合规的。因为韩某的行为属于公然wu辱他人,而且言语粗俗,算情节较重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以判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其实,在生活中类似这样的例子并不在少数,只是很多“被伤害人”选择(或者是被迫选择)了宽容。

由于很多人并不懂这方面的法律,在别人出言不逊,wu辱自己的时候,只能选择无视。即使自己为此十分恼火,但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去做,更别提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当然,也有人不愿意和那种素质低的人斤斤计较,选择“忽略”对方。

我们单位有个女孩子脾气很好,但也因此成为某些人的“攻击对象”。那些人经常因为女孩子的打扮说她“不务正业”(其实女孩也就穿个裙子,而且她也才25岁,是爱美的年纪),甚至还传播一些谣言。

有一次,女孩都被气哭了。单位的几个同事看不下去,我们就一起去为她伸张正义,但是却被说成瞎管闲事。还好有个同事明智,把对话录音了,这才让她们“闭嘴”,并且保证以后不找女孩的麻烦事。

我觉得吧,有时候“宽容”也得用对地方,因为有些人并不值得被原谅。当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应该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让施暴者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