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到起诉书或法院传票是不是就代表没有被人起诉?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因此没有收到起诉书的,说明没有被起诉。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因此,将起诉书副本送至被告处,是人民法院的义务,如果被告一直没有收到起诉状的,大概率说明没有被起诉。但是不排除有如下情况:人民法院由于工作失误,没有将起诉状送至被告处;或者原告想起诉被告,但是人民法院决定不予立案,此时,也是收不到起诉状的。
因此,没有收到起诉状,最大可能有如下情况:第一,原告起诉,但是被法院驳回,或者不予立案;第二,根本就没有起诉。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诉讼活动所产生的各种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制度属于公力救济的范畴。公力救济,是指国家设置的,通过国家公权力强制性解决纠纷的机制。公力救济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司法救济在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中即是指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程序性和终局性等特点,民事诉讼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是民事纠纷的最终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