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撞人了单位有责任吗

法律主观:

一、上班路上撞死人单位有责任吗

上班路上撞死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单位是否有责任,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是非主要责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第(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因工伤亡,用人单位理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予赔偿。

二、上下班路上工伤认定的条件

上下班路上工伤认定的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在上班路上工伤如何申请

在发生交通事故工伤的48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医疗科部门报告工伤情况。由单位填写工伤认定表,由事故现场负责人简述员工受伤害的经过,目击证人签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等资料。在事故伤害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局提交工伤申请,劳动保障局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必须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