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非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嘉兴市的人们出行方式是有多种选择的,而对于许多嘉兴人来说,出行用非机动车代步也是常有的事,现在电动的非机动车在使用时要办理登记。那么嘉兴非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嘉兴非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1、非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必须在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核发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检验目录名单内。

2、车主须是嘉兴户籍或嘉兴市常住居民。

二、嘉兴非机动车登记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或通过网上提出申请。

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意见。

4、办结,送达申请人。

三、嘉兴非机动车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属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范围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当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5个工作日内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理由。

综合以上介绍,电动非机动车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方便,在使用时要记得去办理非机动车登记,完成相关的登记手续后,才可以放心的上路去行驶。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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