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公章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盖假公章属于诈骗罪。在一般情况下,利用假公章签合同是一种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

法律分析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其实公司专用章一般是指公章,在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时候,加盖了公司公章的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在一些场合下,要求只能加盖公司公章,而不能用合同专用章,这点要注意。合同上加盖业务专用章一般情况下是有效,当然如果该业务专用章是私刻的,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除外。所以,要到工商局查询该公司印章备案情况,以证明该印章是否合法有效,从而证明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