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检察官的权利有多大?

韩国司法是独立的,韩国政治体制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部分组成。检察厅隶属司法部,名义上属于行政机关,但它是相对独立的体系,给予检察官的权力很大。

在具体案件上,韩国检察官具有绝对主导权,特别是大案要案,警察只能给检察官打下手,并不能独立办案。所有案件必须通过检察官,由检察官决定取哪些证据,如何取证,然后指挥警察工作,最后由检察官出庭指控。

按照韩国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检察官的侦查权涉及到全部侦查领域,因此,韩国人称检察官为“刑事犯罪侦查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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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当上韩国检察官,唯一的方式就是考试,一个非常严格淘汰率灰常高的考试。在02年的时候,检察官就是通过韩国总统贿选丑闻将总统拉下马,这也为韩国检察官带来了极大的声誉,甚至有韩国网友建了一个网站专门赞誉公正无私的检察官。

《检察厅法》赋予检察官下列的职权包括:犯罪侦查和提起公诉及为其维持的必要事项;行使对犯罪侦查的司法警察官吏的指挥和监督;为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向法院提出请求;对裁判执行的指挥和监督;履行将国家作为当事人或参与人的民事诉讼、诉讼以及行使对该执行的指挥和监督;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了负责侦查犯罪案件以外检事还负责该地区社会正义的实现,这也是其主要任务之一。检事按分工分管相应的案件,并且随指挥警察机关与有关行政机关,所负责领域实行集中管制。

参考资料:韩国的检察官制度-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