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协会概况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本会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在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执行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秘书长领导执行机构进行日常工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由秘书长领导,下设:办公室、会员部、专业委员会工作部、培训部、国际部(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信息调研部。 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领导介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
1962年7月27日出生,汉族,法学博士,中***党员。第六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第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九届、第十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4年获ALB最佳管理合伙人大奖;2005年至2006年获Legal证券领域最佳律师;2006年获国际金融法律评论最佳律师。荣获“北京市律师行业奥运工作专业贡献奖”,“北京市律师行业贡献奖”,被评为“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产党员”等。 1986年7月-1993年4月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商事部负责人、律师 1993年-至今,创立金杜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目前当任金杜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席。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山
1962年4月出生,汉族,硕士,一级律师,中***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业务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委员,宣传联络委员会主任委员,金融证券保险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称号。 1994年至今 天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
1966年12月出生,汉族,法学硕士、在读管理博士,中***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2001-2005年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05-2008年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国***产党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金融仲裁院仲裁员。2004年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上海市优秀律师全国优秀仲裁员。 1993年-1998年 上海万国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8年-至今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首席执行合伙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
1965年3月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党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安徽省律师协会第七届会长。安徽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被司法部评选为全国百名优秀律师、被评为安徽省首届“十佳律师”、被评为“安徽省十大杰出青年”、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发的“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获首届“安徽省优秀中青年法律专家”称号。 1990年9月-1995年12月 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1996年1月-至今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洪波
1959年11月出生,汉族,硕士学历,中***党员。第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福建省律协第七届理事会会长,省律协党委副书记。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曾获福建省司法厅、团省委等六部门授予的“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被全国百家仲裁委员会评为“优秀仲裁员”。 1986年 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主任; 2000年-至今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兵
1965年10月出生,汉族,研究生,中***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第十一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委,第四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副主席。获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颁发的“杰出律师奖”,2011 年,被中***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评为“2011 年北京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1999年-2000年 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年-至今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盛雷鸣
1970年3月出生,汉族,硕士,中***党员。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中***上海市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员、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被评为“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上海市司法系统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长征突击手”,司法部“法律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先进个人等。
1993年7月-1996年11月 上海对外商贸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6年11月-2001年12月 上海市天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1年12月-至今 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欧永良
1969年1月出生,汉族,硕士,中***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广州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协直属机关党委授予“优秀***产党员”称号,荣获“广州市十佳律师”称号,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行业服务特殊贡献奖”。2010年,获“广东省律师行业参政议政杰出贡献奖”,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产党员”。 1992年7月-2001年7月 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01年-至今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
1964年9月出生,汉族,博士,无党派。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常委。被评为“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获广东省政协颁发的“优秀提案奖”,2010 年,先后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全省律师行业参政议政杰出贡献奖”、“全省律师行业管理杰出贡献奖”。
1993年起 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98年-至今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守民
1965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中***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成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委员会委员,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荣获“全国优秀律师”,“成都市十佳律师”,“成都市杰出青年卫士”等称号,获全国律协颁发的“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
1986年7月-1993年8月 成都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1993年8-至2000年9月 成都四方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0年9月-至今 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组织律师业务培训;
(四)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五)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
(六)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协会按照章程对律师给予奖励或者给予处分。 主办会刊《中国律师》杂志和网站“中国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