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哪些场所的人行横道交通信号设施,

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哪些场所的人行横道交通信号设施,”如下:

新建、改建、扩建和具备改造条件的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或者改造无障碍设施。

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等无障碍需求比较集中的区域的人行道,应当按照标准设置盲道;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的人行横道的交通信号设施,应当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一、人行横道简介

人行横道指的是在车行道上用斑马线等标线或其他方法标示的规定行人横穿车道的步行范围。是防止车辆快速行驶时伤及行人而在车行道上标线指定需减速让行人过街的地方。

二、人行横道的由来

在古罗马时代,意大利庞贝市由于车、马的混行,导致交通拥挤和堵塞,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在接近马路口的地方,横切起一块“凸出路面的石头”,也就是跳石,供行人穿越马路,而且马车的轮子也可以在跳石两侧通过,相互不影响。

19世纪,汽车逐渐代替了马车,跳石就成了障碍,因此就衍生出了洁白、醒目的“斑马线”,保障了人们出行的安全通道,而且提醒司机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三、谨防转弯车辆

采用的是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分开的交通模式,但市区内还存在部分人、车流量较少的十字路口。为了加快通行时间,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方向会同时亮起,如山大威海分校南门前的交通信号灯就是这样设置的。

因为该路段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与机动车交通信号灯采取同步的方式,当东西向的机动车行驶时,东西向的两条人行横道也可正常通行。市民在经过这一路段时,一定要注意同向车辆是否有转向的趋势,避免出现碰撞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