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在职研究生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2014年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公、检、法、司及律师事务所、法律相关部门及企业工作的人员或有志于提升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学员;
(二)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本科有学士学位者可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1、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 明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
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专业课程 国际法、经济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国际货物买卖法、海商法、公司法、比较合同法、贸易管制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知识产权法等。 该类课程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方向)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备选课程 知识产权法、商事仲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公司融资法、证券法、行政法学、法律英语 该类课程为备选课程,选修人数6人以上可开课
2、民商法学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 明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
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专业课程 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侵权法、诉讼法、商法、票据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保险法、公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银行法、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等。 该类课程为民商法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备选课程 知识产权法、商事仲裁法、证据法、证券法、法律文书写作、行政法学、法律英语 该类课程为备选课程,选修人数6人以上可开课
3、经济法学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 明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
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专业课程 经济法、竞争法、诉讼法、行政法、保险法、银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税法、证券法、公司并购法、公司法及公司融资法、知识产权法、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等。 该类课程为经济法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备选课程 仲裁法、证据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英语、商法学 该类课程为备选课程,选修人数6人以上可开课 (一)学制二年。在职学习,每年4月、10月开课,利用业余时间(周末)上课,遇节假日顺延;或者,每年“十一”国庆期间集中到校面授7-10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考试方式:由法学院组织考试或考核,形式可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课堂讨论表现积分等。
(三)班务管理:制定了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制度。班级配备专职班主任,为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解答各类问题。建立班级公***邮箱、论坛等网络交流平台。 完成上述课程学习的学员可获得课程结业证书(加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章及钢印、统一编号),成绩单(红印)。根据个人需求,能满足如下条件者,可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办相关规定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颁发教育部认证的硕士学位证)。
(一)课程结业及公开发表:学员需完成上述各专业方向的课程,获得法学院颁发的课程结业证;
(二)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通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本科学历证书、两位专家推荐书、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著。
(四)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要求进行论文写作。
(五)通过法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
(六)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报名手续
1、索取并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提交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2张(同底色);
收费标准:
学费:22000元,于入学时一次缴清(注:学籍档案办理完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2014年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大专或大学本科毕业、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英语达到一定水平者均可报名。
修完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的大学专科学员可获得研修班结业证书,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学制、学分要求及课程设置
学制两年。总学分:48。
核心课:英语(3学分)、法理学(3学分)、民法学(5学分)、刑法学(3学分)、宪法学(2学分)、中国法制史(3学分)。
必修课:市场经济理论研究(2学分)、国际货物买卖法(2学分)、经济法(3学分)、比较民事诉讼法(3学分)、公司法(3学分)、海商法(2学分)、证券法(3学分)、、世界贸易组织法(1学分)、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2学分)、知识产权法专题(3学分)、国际法(2学分)、法律英语(2学分)、贸易管制法专题(1学分)。
学习方式
开学时间:5月或10月开课
上课时间:采取在职(不脱产)周末上课(周六全天授课);
上课地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
考试方式: 每学期末集中统一考试
学习费用
每学年1万元。(不含教材费、申请学位期间的论文指导培训费。)
结业与学位申请
根据研修班学员的课程学习情况及个人意愿,学员可按以下三种情况完成学业。
1、学员仅参加研修班的部分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由所在学院提供课程进修证明和已修课程成绩单。
2、学员按研修班的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修班结业证书》。
3、学员研修班结业后,可视个人意愿,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办提出学位申请。
注:凡申请硕士学位者1、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者;2、通过本校组织学习的全部研修班课程;3、学员通过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有关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法学综合统一考试(每年3月统一考试资格审查时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者方可报名参加统一考试);4、公开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有国家正式发行刊号的报刊杂志,3000字左右)5. 研修班成绩自结业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报名程序
报名时需交3张照片、并携带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存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14年《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公、检、法、司及律师事务所、法律相关部门及企业工作的人员或有志于提升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学员;
(二)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本科有学士学位者可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专业及课程设置
法学院院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各专业的学位授予权,在学生培养上,学院集中学科优势,设立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民商法、经济法三个专业。各专业主要课程设置及简要说明如下(其中:国际法学专业另简章介绍)。
1、民商法学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 明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
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专业课程 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侵权法、诉讼法、商法、票据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保险法、公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银行法、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等。 该类课程为民商法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备选课程 知识产权法、商事仲裁法、证据法、证券法、法律文书写作、行政法学、法律英语 该类课程为备选课程,选修人数6人以上可开课
2、经济法学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 明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
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专业课程 经济法、竞争法、诉讼法、行政法、保险法、银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税法、证券法、公司并购法、公司法及公司融资法、知识产权法、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等。 该类课程为经济法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备选课程 仲裁法、证据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英语、商法学 该类课程为备选课程,选修人数6人以上可开课 学制及教务管理
(一)学制二年。在职学习,每年4月、10月开课,利用业余时间(周末)上课,遇节假日顺延;或者,每年“十一”国庆期间集中到校面授7-10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考试方式:由法学院组织考试或考核,形式可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课堂讨论表现积分等。
(三)班务管理:制定了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制度。班级配备专职班主任,为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解答各类问题。建立班级公***邮箱、论坛等网络交流平台。
硕士学位申请
完成上述课程学习的学员可获得课程结业证书(加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章及钢印、统一编号),成绩单(红印)。根据个人需求,能满足如下条件者,可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办相关规定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颁发教育部认证的硕士学位证)。
(一)课程结业及公开发表:学员需完成上述各专业方向的课程,获得法学院颁发的课程结业证;
(二)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通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本科学历证书、两位专家推荐书、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著。
(四)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要求进行论文写作。
(五)通过法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
(六)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报名手续
1、索取并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提交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2张(同底色);
收费标准:
学费:22000元,于入学时一次缴清(注:学籍档案办理完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