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破产的流程

个人申请破产的流程如下:

1、破产申请根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

5、审计、评估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申请公司破产需要的材料如下: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综上所述,个人申请破产的流程是需要进行破产的申请,等待法院的受理,然后宣告企业破产,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进行审计、评估,完成后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公司破产清算,最后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