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内容
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内容如下:
1、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普及水平明显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贫困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2、多部门联控联保
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指导;
将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
各级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工商、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
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
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告知工商、民政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青团、妇联、残联、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资料图,自网络。学校及时报告失学、辍学情况
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健全失学、辍学学生报告机制,切实履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强制报告职责。
主动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对接在校流失学生信息。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隐患的,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