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 合规观察期 有什么限制

即这段时间内如果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则无法通过考察。

2017年3月,中兴通讯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就BIS、美国司法部(简称“DOJ”)及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OFAC”)对公司遵循美国出口管制条例及美国制裁法律情况的调查达成协议。鉴于公司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并在调查过程中因提供信息及其他行为违反了相关美国法律法规,公司已同意认罪并支付合计8.92亿美元罚款。此外,BIS还对公司处以暂缓执行的3亿美元罚款,在公司于七年暂缓期内履行与BIS达成的协议要求的事项后将被豁免支付。根据上述协议,中兴通讯与DOJ达成的协议设置三年观察期。在观察期届满之后三年,根据公司与BIS达成的协议,公司将聘请独立合规审计员对本公司遵循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及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况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同时,根据中兴通讯与BIS达成的协议,BIS将做出为期七年的拒绝令,包括限制及禁止公司申请、使用任何许可证,或购买、出售美国出口的受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约束的任何物品等事项,但在公司遵循协议要求事项的前提下,上述拒绝令将被暂缓执行,并在七年暂缓期届满后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