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实行“法治”国家,为何百姓还哀鸣一片?

治理国家不能只有法治,法治和德治并行才能治理好一个国家,然而秦始皇到死也没有能够明白这个道理。秦国从商鞅变法之后,就开始使用严苛峻法来约束底层社会人民的行为。李斯成为秦国的宰相之后,更是使用法家的思想来治理国家。底层的人民只要犯了一点点的错误,就会受到很大的惩罚。这种严苛峻法在战乱的时代可以使用,但是在和平时期应该采取更为宽松的政策,让百姓得到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

秦国灭亡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他们没有在战乱这种角色脱离出来。他们没有及时改变自己的政策,在和平时期和战乱时期,应该采取不同程度上的法律。然而秦始皇和李斯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经过这么多年的战乱,民众最期待的就是让他们能够自由的发展,得到一个喘息的机会。秦朝统一天下之后,百姓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虽然秦朝建立的是封建制度,但是他们仍然把子民看作他们的奴隶。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德治和法治应该放在同等的地位。德治和法治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只有两面合在一起这枚硬币才是完整的。忽略了任何一个方面,这个国家都不能得到很多好的治理。

汉朝就吸取了秦朝灭亡的原因。刘邦在建立汉朝之后,就采用了宽松的法律,让百姓们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刘邦采取了黄老之术,让底层社会的人们自由的发展。刘邦就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他能够很快转变角色,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政策。这样的国策让汉朝迅速得到了人们的支持,为大汉王朝打下了牢固的根基,为汉朝的繁荣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