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性醉酒是否负刑责
病理性醉酒不负刑责。
法律分析
醉酒分为病理性醉酒和生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还有一个名字叫做特发性酒中毒,是属于精神疾病的一种,一般是饮酒的人并没有喝多少量的酒,但是在喝酒的时候或是之后,就出现了一些明显的心理、行为上的变化,比如冲动易怒、随意攻击以及其他的一些破坏行为。这种行为可以造成自伤或者是伤人的后果,在发作时,行为人都有意识方面的障碍,并且还可能会出现错觉,幻觉和片断性的妄想。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疾病的一种行为,人在病理性醉酒的情况下,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知道自己属于病理性醉酒,仍然饮酒的,醉酒后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