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和提点刑狱司有什么区别吗?是不是年代不同,权力都是一样的?
御史和提点刑御司有区别,年代是不一样,职权也不一样。
御史: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都有设置,为国君的亲近之臣,掌管文书和记事。秦代设置御史大夫,职责是副丞相,地位很高:并且以御史监郡,就有纠察弹劾之权,一般用近臣作为耳目。汉代以后,御史职权多有变化,职责专门管理纠弹。宋王谠《唐语林·补遗四》:“御史主弹奏不法,肃清内外。唐兴,宰辅多自宪司登钧轴,故谓御史为宰相。“
提点刑狱司是主管路一级的司法,长官为提点刑狱。原来宋初的皇帝鉴于唐末五代地方制度的一些弊端,为了防止权力过大,分割节度使的权力,就设置路为一级行政区。路的长官是转运使,掌管一路的财政大权。最初路的长官转运使只是掌管财赋。这个职权到淳化二年(991)年五月之前,权力没多少变化。开宝九年(976),宋太祖赵匡胤给予转运使按察辖区内地方长官的职权。因为赵匡胤去世,就作罢。但在淳化二年,御史中丞王化基提出:“望令诸路转运使、副,兼采访之名,令觉察部内州、府、军、监长吏。“。王化基是想请求赋予转运使正式“监司”大权。太宗赵匡义同意了这个请求,并在第二年诏书中详细说明。以后,转运使就是路一级的长官,掌管财赋、司法、监察大权。后来因为转运使职权过大了,就设置提点刑狱司来分割转运使的司法大权。可能是在淳化三年开始设置专门机构提点刑狱司。景德四年(1007)年,重新设置提点刑狱司,长官为提点刑狱公事。从此,提点刑狱成为了常设的路一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