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护士的权利有:

1、有执业的权利,并有权按相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

2、有获得与其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3、有权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权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

4、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信息的权利,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护士的义务有:

1、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义务;

2、有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的义务;

3、有义务参与公***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权利和义务往往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国家法律赋予了执业护士一些重要特殊的职业权利。同样国家法律也会规定执业护士承担必要的义务。义务是个人对社会和他人应履行的责任。所以义务往往同使命、职责具有同等的意义。我们这里讨论的护士的义务主要是指执业护士的职业义务。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这就要求执业护士必须认真学习。熟悉掌握与自己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不然他就谈不上如何去遵守这些规定。即应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2]。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只有按国家和行业的法规、规范办事。才能正确地履行护士的职责。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病情危急者应当立即通知医师。紧急情况下。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这是挽救生命的需要。如果见死不救对执业护士来讲就是失职赎职。就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护士如果发现医嘱有错误。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还应当向科室负责人或医疗服务管理人员报告。在临床护理实践中。有很多护理工作需要按照医生的处方及医嘱进行。如遵医嘱对病人应用各种药物。使用呼吸机等。这是护士的依赖性功能之一。医嘱是护士对病人实施观察评估和治疗的法律依据。应准确及时地执行医嘱。随意纂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均属违法。如发现医嘱有错误应马上指出。若医生执意坚持医嘱。则应报告有关负责人。这是护士的责任。也是护士的义务。对病人负责。呵护生命是护士的天职。

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护士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三、广大护士要认真学习《护士条例》,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执行各项规定,明确所肩负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要按照《护士条例》、《护士守则》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规范护理服务行为,提高护理专业水平,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注重护理专业内涵,拓展护理服务外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