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什么相抵触

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总纲有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一切法律行政法律和地方性法律都不得同国家宪法相抵触,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国家独一无二的统帅性大法,其它法律都要服从和以宪法为依据,绝对不能和宪法相抵触。

一切法律行政法律和地方性法律都不得同国家宪法相抵触,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国家独一无二的统帅性大法,其它法律都要服从和以宪法为依据,绝对不能和宪法相抵触。

一切法律行政法律和地方性法律都不得同国家宪法相抵触,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国家独一无二的统帅性大法,其它法律都要服从和以宪法为依据,绝对不能和宪法相抵触。